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对污水管理要求
1行政服务部负责对各个部门废水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对废水外委监测联系工作;
2行政服务部负责对生活废水的运行控制工作;
3制造部负责对工艺过程用水、机器设备冷却用水、设备和场地清洗用水的监督管理,负责对水消耗的统计工作;对废水超标的设施制定改造方案,并组织实施;
4各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废水源和废水的管理。
5 控制要求
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9-1996)一级排放标准。
6 管理措施
7保证废水治理项目的必需的资金;
8防治水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,必须确保正常运行,若需更新,必须进行风险分析,制定可行性方案,选择采用有效先进的废水处理设备,防止废水污染的增加。
9严格执行《工艺操作规程》,对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影响达标排放的问题要及时处理,确保达标排放;
10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,并上报公司领导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,事后做好分析调查工作并做好记录。
11废水监测与废水监测结果的分析
12由行政服务部与当地环保监测站联系,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。
13各责任部门在发现废水异常时,应分析原因,及时采取措施,消除异常情况,并上报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,做好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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